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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10-31 12:16:00 浏览次数:

作者: 广州南方学院 来源: 教务与科研部

   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知识、技能等的综合考核。毕业论文综合地反映了学生是否具有大学本科毕业水平。为了加强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与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目的
   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理论联系实际,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本专业工作和进行相关的基本训练。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教学要求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培养学生正确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3.使学生在调查研究、理论思维、科学计算、实验及数据处理、外文资料文献阅读、计算机使用、文献资料和手册使用、综合写作等基本技能及能力方面得到进一步的训练和提高。
   4. 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论文侧重点不同。一般来说,理工科专业是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相结合,要完成一定量的项目设计工作,并结合项目总结理论,论文的字数三千以上;而文科类专业则以毕业论文为主,但也需结合实践,提出一些有创见性的理论,论文字数五千以上。论文不论长短,必须言之有物。
   毕业论文(设计)属必修课,一般安排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进行,各系负责人应在学生进入第四学年后安排教师为学生开设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的辅导课。
   二、选题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素质、能力训练。
   (二)选题应与经济社会、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等实际任务相结合,难易适中,并有一定的创新性。
   (三)原则上一人一题。
   (四)选题一般先由指导教师确定后向所在系申报,经审定后向学生公布,供学生选择。选题公布时间应早于教学计划安排的毕业论文(设计)开始时间,原则上应在第七学期公布选题,具体时间由各系自行确定,宜早不宜迟。选题范围可由各专业老师提出,也应允许学生自选题目。
   (五)选题确定后,须进行开题论证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换,须经指导教师和系领导批准。
   三、安排指导教师
   (一)指导教师是决定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安排指导教师的指导任务时,要考虑其水平和能力。指导教师的安排,可实行学生和教师的双向选择,各系作适当调整并最终落实。指导教师确定以后,不得随意更换。
   (二)指导教师负责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记录检查结果,作为指导教师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依据。
   (三)指导教师应以科学严谨的学风、循循善诱的教风、认真扎实的作风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努力提高指导水平。
   (四)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应当在校内完成,如确有需要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聘请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本系须指定相关教师负责协调工作。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过程及要求
   (一)写作过程
   写作提纲由学生和指导教师讨论后拟定,提纲的确定不应迟于第七学期第十六周。学生必须在写出初稿后将论文初稿送指导教师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并确保在定稿前留出充裕时间以供修改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后,论文方可定稿。毕业论文的定稿时间应在最后一学期第十周以前。
   (二)写作格式
   1.毕业论文(设计)的结构包括(按定稿后的排列顺序):主标题、中英文论文摘要、关键词、正文(一般不少于5000字)、注释、参考文献。
   2.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编辑格式:
   (1)字体:主标题一般用三号宋体加粗,正文内各主要部分的大标题用四号黑体;正文内文使用小四号宋体;中文摘要用五号楷体(其中“论文摘要”四字用同号黑体并加方括号),英文摘要用小四号新罗马体(Times New Roman),注释、参考文献依次列在篇末,均用小五号宋体(其中具有标题性质的“注释”、“参考文献”左边不空格,采用同号黑体加冒号)。
   (2)论文内文各大部分的标题用“一、二……(或1、2……)”,次级标题为“(一)、(二)……(1.1、2.1……)”,三级标题用“1、2……(或1.1.1、2.1.1……)”,四级标题用“(1)、(2)……”。不再使用五级以下标题。
   (3)版式:使用A4规格打印。
   (4)毕业论文的封面、封底由学院统一印制。
   (三)对学生的要求
   需要做毕业论文(设计)的每一位本科毕业生,应当各自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论文不采用两人或两人以上合写的形式。但在资料准备、观点讨论、实验实习环节中,应当允许相互帮助和进行交流。
   1.毕业论文(设计)可以采取论文、调查报告、研究综述等形式;可以是理论研究文章,也可以是实证研究文章。
   2.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应该体现学生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学生自己的研究心得。
   3.除特殊专业以外,毕业论文(设计)的参考书目必须有外文资料。
   4. 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必须有良好的学风,研究态度严谨,对所用资料必须在注释和参考文献中加以列明。严禁抄袭、剽窃行为。抄袭、剽窃行为严重的,应取消其毕业论文(取消)成绩并作为考试作弊处理。接受处分后的学生(除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外),若对其错误确有痛改前非的态度与行动者,可允许其延长修习一年或在其结业后一年内补做毕业论文(设计),并与下一届学生同时完成。
   5.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将已发表的论文、文章、调查报告等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经系领导审批后,可以作为毕业论文(设计)提交,但需按照学院的论文格式重新排版,并加封面、封底。
   五、评阅和答辩
   各系务必在每年的五月十日以前完成论文评阅、答辩工作。
   (一)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须经指导教师评阅。
   (二)学院实行毕业论文(设计)随机盲评制度。
   (三)各系依据具体情况组成若干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由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师担任。系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向系全体师生公布。
   (四)各答辩委员会评定答辩成绩,写出答辩评语,并结合指导教师给出的成绩和评语,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总成绩。总成绩=指导教师评分*50%+答辩委员会评分*50%。
   (五)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论文,不得参加答辩:
   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评阅成绩低于60分(其中选题质量得分低于12分,论文(设计)质量得分低于18分);
   2.毕业论文(设计)的随机盲评成绩低于60分(其中选题质量得分低于12分,论文(设计)质量得分低于18分);
   3.有抄袭、剽窃行为;
   4.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缺勤达三分之一及以上;
   5.经系认定不符合答辩规定。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一般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等五级记分法;与百分制相比较,其中优秀即100—90分,良好即89—80分,中等即79—70分,及格即69—60分。毕业论文(设计)的绩点亦按此计算。
   (一)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是选题有相当强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中心突出,逻辑严密,表述准确,富有新意,条理清晰,论证有力,文字流畅,格式正确。其中有无创新性是衡量论文能否达到优秀成绩的基本标准。创新可以包括理论观点的创新、研究方法的创新和研究角度的创新等。实证性的论文要看其在实践中的指导作用是否较强。
   (二)良好毕业论文(设计)是选题有比较强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中心明确,逻辑合理,表达比较准确,有一定新意,条理比较清楚,论证比较规范,文字比较畅顺,格式符合要求。
   (三)中等毕业论文(设计)是选题有一定的理论或实践意义,中心尚属明确,逻辑结构无明显缺陷,表述基本准确,创新不足但观点无明显错误,论证过程基本合理,格式符合要求。
   (四)及格毕业论文(设计)是选题意义不大但无不妥之处,中心尚属明确,逻辑结构存在局部缺陷但表述尚有条理,个别观点有误但主要观点正确,文字尚属通顺,格式基本正确。
   (五)不及格毕业论文(设计)是选题不当,或逻辑混乱,或主要观点有明显错误,或基本概念不清、错别字多和格式不符合要求。
   七、总结及存档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系要组织指导教师认真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复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情况,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协调处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总结的书面材料,下学期开学初送交教务部。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试验记录、原始数据、上机程序、实物照片、图片、录音带、录像带、设计手稿、打印本、样品实物等)学生不得自行带走,由各系负责收回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整理归档。
   八、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与科研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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