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州南方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与院系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复查,现将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增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为学院初步认定结果,最终认定结果请以学校公示文件为准。

公示期为2025年3月27日-3月31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向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6-102)。
联系人:赖老师
邮箱:lairuiqi@nfu.edu.cn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