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规定(2019年修订)》、《广州南方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广州南方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2022年7月修订)》等有关文件精神,公共管理学院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现将2022-2023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评分细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向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020-61784998 详情请至广州南方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公众号查询。
附件1:广州南方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级别分类办法
附件2:公共管理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评分细则(2021、2022级学生)
附件3:公共管理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评分细则(2020级)
来源: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