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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题(一)——国开行助学贷款

来源: 时间:2020-09-22 17:56:00 作者: 点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最新政策,广东省2020年新增贷款全部转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助学贷款原则上不再接受新增贷款申请。202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新生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金额: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下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的信用贷款

一、申请条件

1、学生本人是被教育部认可的境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录取或已在读的本专科生、研究生或预科生;

2、必须有共同借款人;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4、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关于共同借款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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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或注意事项

(一)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线上远程续贷

目前我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已开通线上远程续贷 办理功能,办理流程简单方便(远程续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学生可自行选择网上续贷或现场办理。

2.现场办理

(1)在校生于8月5日前登录学生在校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手写签字,并于8月14日前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

(2)续贷参考材料:

①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②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续贷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办理续贷手续时,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县级资助中心。

3.开学后一周内,学生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网上续贷的需自行登录在线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回执)上交院系学工办。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办理

1.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办理流程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 系统提示通过高中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 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广东省各县区资助中心联系电话见附件3),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已随通知书寄送),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请办理贷款。

2. 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参考材料

(1)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户口簿原件;

(4)《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3. 注意事项:

(1)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县级资助中心也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2)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3) 开学后一周内,学生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交院系学工办。

特别减免政策:广东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减收学费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补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广东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就读民办高校每学年可减收5000元学费(每学期减收2500元)。学校将根据新生录取名册,通过广东扶贫开发办公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查询服务确定学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并对核实后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新生进行学费减收处理。

【国开行助学贷款附件提取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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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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