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名称、代码和学制
(一)专业名称(中英文): 人力资源管理(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
(二)专业代码 : 120206
(三)学制:四年
二、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坚持“突重点、重能力、强实操”的学科定位,注重高端技能训练,旨在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善经营管理、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具备较扎实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具备组织设计、员工招聘与选拔、绩效管理与激励、薪酬福利管理、员工培训与技能开发、领导力开发、猎头顾问等专业核心能力,熟悉劳动政策和法规,同时掌握计算机应用等相关知识与技能的富有国际视野的具有较强的人力资源管理策划和执行能力,并具有充当现代人才管理顾问能力的专业人才。毕业后可以到各类工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培训机构及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机构从事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咨询诊断等工作。
为了实现上述培养目标,本专业将联合领导力开发中心、地方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猎头研究与培训中心、“管理之道”学生大讲堂暨案例大赛、“公共关怀”学生调查队、“公共关怀”志愿合作基地等产学研合作平台,以及聘请职业导师和其他业界专业人士进入课堂协同育人。
(二)培养规格
1.知识要求
(1)思想政治理论知识。
(2)系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的定性、定量方法和相关知识;
(4)了解和熟悉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政策和法规。
2.能力要求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培养的核心能力主要包括:
(1)领导与管理能力:包括组织领导能力、制定工作计划的能力、分解工作任务能力、考核评估能力、管理方案策划能力、项目管理能力等;
(2)沟通合作能力:包括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3)人才评价能力:包括工作分析能力、胜任特征模型建构能力、测评工具建构能力、人才评价实施能力、职业生涯规划和评估能力等;
(4)信息处理能力:包括二手数据(文献)搜集能力、逻辑思辨能力、一手数据收集(社会调查)能力、数据分析和加工能力、调研报告撰写能力、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等。
三、专业主干课程
人力资源管理导论、战略管理、组织行为学、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工作分析与人力资源规划、人员素质测评与招聘、绩效及薪酬管理理论与实践、培训及开发、管理信息系统、组织诊断和干预、现代猎头理论、人力资源大数据分析、市场营销学、项目管理及领导等。
四、主修专业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
毕业学分结构表
毕 业 总 学 分 | 公共教育 | 专业教育 | 成长教育 |
公共必修 | 公共选修 | 专业必修 | 专业 选修 | 成长 必修 |
大学英语 课 | 大学体育课 | 思政必修 课 | 通识必修 课 | 劳动教育课 | 美 育 限 定 性 选 修 课 | 公共选修课 | 专 业 核 心 课 | 专业方向课 | 专业实习 | 就 业 指 导 (理 论 与 实 践) | 毕 业 论 文/ 设 计 | 专 业 选 修 课 | 成 长 必 修 课 |
150 | 12 | 4 | 18 | 11 | 2 | 2 | 13 | 24 | 25 | 3 | 2 | 4 | 30 |
|
备注:1.该学分结构表显示了本专业学生毕业的最低修读总学分要求和各类课程下的最低修读学分组成。2.艺术类专业美育限定性选修课学分可不填写。3.毕业总学分最低要求为:经管类、文学类(含外语类)、艺术类专业总学分150,理工类专业总学分156,医学类专业总学分160(护理类专业总学分165)。4.校级公选课(即通识选修课)。
(一)毕业条件
学生申请以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后,才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1.在学院允许的学习年限内,即3~7年。
2.取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150学分,其中:
公共必修课47学分;公共选修课15学分;专业必修课58学分,其中专业实习3学分,毕业论文/设计4学分;专业选修课30学分;成长必修课()学分。(成长教育课其具体安排以学校发布的成长教育方案为准)。
(二)获得学位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取得毕业资格的前提下,按现行的绩点制,其专业课、公共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及以上者,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五、课程计划进程表
请详见附表一。
六、各学期学分分配表
请详见附表二。
七、理论、实践教学学时占比一览表
请详见附表三。
八、三实课程教学环节一览表
请详见附表四。
九、辅修课程、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学位课程计划进程表
请详见附表五。
(一)辅修课程
辅修课程是指非本专业学生修满本专业辅修课程教学计划规定的30学分,其中必修课21学分,选修课9学分,可以取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辅修证明书》。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辅修课程人才培养方案详见分表一。
(二)辅修专业
辅修专业是指非本专业学生修满本专业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50学分,其中必修课35学分,选修课15学分,可以取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辅修毕业资格。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详见分表二。
(三)辅修专业学位
辅修专业学位规定,学生原主修专业与计划进行辅修专业学位的专业不能属于同一学科门类。在此前提下,非本学科门类专业学生修满本专业辅修专业学位教学计划中规定的60学分,其中必修课38学分,选修课22学分,且符合两个专业要求的学位授予条件,在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可同时取得管理学学士学位。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辅修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详见分表三。